为进一步解决我区人才类家庭的住房需求,进行唐家人才公寓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和配租时间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房源配租额满为止(房源配租完毕会另行通知)。
配租时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实物配租的房源情况
根据《唐家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项目总体分配方案》,可供分配的唐家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共2311套。目前可分配房源余量较为充足,其中户型分别为:一房一卫一厨(每套33或38平方米)、一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40平方米)、两房一厅一卫一厨(每套53或58平方米)。
三、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唐家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配租对象为企业注册地或所在地在高新区、香洲区、横琴新区和万山区,且经审核符合《唐家人才公寓项目总体分配方案》准入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含新就业异地务工人员)、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
(一)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二)新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在高新区、香洲区、横琴新区和万山区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
4、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出售过房产。
(三)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各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4、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除上述条件外,根据保障标准,将上述第1点适度扩大到高新区、香洲区、横琴新区和万山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人员的专业人才,其他条件不变。
①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育的国家、省、市级各类专家,即“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等;
②企业的高管及技术研发骨干。申请人所在企业不再局限于珠海市“三高一特”企业、“双软”企业、总部企业等企业,放宽至区内所有企业。
③取得高级工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的人员;
④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即在高新区、香洲区、横琴新区和万山区内服务的留学回国创业就业人员。
⑤青年优秀人才。已经取得《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并在培养期内的青年优秀人才;
(四)高层次人才是指:取得《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并在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或经市人才领导小组批准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
四、申请方式
新就业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专业人才类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含单位注册地、实际工作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所辖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高层次人才或经市人才领导小组批准的急需紧缺高端人才、青年优秀人才以及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育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省领军人才、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表格由申请人自行在珠海市高新区区门户网(http://www.zhuhai-hitech.gov.cn/)上下载。高层次人才填写《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其他申请人填写《珠海市人才公寓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表》。
五、租金标准与物业费标准
新就业职工和新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专业人才类按均价20元/平方米·月,未领取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的相关租金标准执行,其他人员按25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均为2元/平方米·月。
六、其他事项
唐家人才公寓位于港湾大道唐家派出所东侧,公交线路:3、3A、10、10A、10F、66、68、69、75、85在白埔路口或唐家站下车,或乘K1、K2、K3在唐家站下车。
七、咨询电话
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635211 联系人:王先生。
高新区公共建设局:3633356 联系人:林先生
市人社局:2123732 2120903 联系人:陈小姐、姚小姐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