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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公告

  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是珠海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中心积极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创新创业、企业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推进科技与金融资源融合,促进各类科技要素有效流动和良性互动,为企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投融资等提供切实支撑,实现人才、技术、资本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搭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为珠海高新区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类合同制职员3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详见《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港乐路一号大洲科技园A区507室(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66、68、69路公共汽车,在“渔村站”下车)。

  联系人:赖小姐,咨询电话:0756-3616102。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处);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注: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将上述报考资料扫面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info@zhhbi.com,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写明,如“科技金融岗+张三”。

  5、如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此比例未达到3:1,则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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