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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见附件1,以下称《指南》)转发给你们。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需项目先申报、审核入库后再安排资金。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阅读《指南》按要求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程序。本次申报需按要求开展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均为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需送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纸质申报材料请于7月23日前送交至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5号综合窗口,并请提供原件核对。申报材料不能粘贴、夹页、订补。品牌培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6份,其他项目需提交2份。所报资料企业应留底备查。联系人:市进出口商会彭耀静,2682781。

三、《指南》附件1-1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贴息项目申请表以本文的附件2为准。

(联系人: 彭耀静,2682781;李艳嫦,联系电话:2210205)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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