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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1年第3批就业创业补贴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珠人社2017292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现将近期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创业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的初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3387206,传真:3383205


附件:高新区2021年第3批就业创业补贴初审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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