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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400MB2C815037/2022-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成文日期: 2022-04-29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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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一)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二)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三)示范项目。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遴选。

二、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及推荐名额

1.示范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3.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面向共享制造开展遴选。申报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设共享工厂、共性技术中心,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

珠海市可推荐示范企业名额为3个,示范平台(共享制造类)名额为1个,示范平台(其他类)名额为2个,示范项目名额为1个。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统一方式。申报主体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在线填报,2021年注册过的企业用已有账号登录填报。填报完成后由市工信局对在线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并在线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四、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5月4日前完成的线上申报填报(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经珠海市工信局推荐的单位,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于5月6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香洲区康宁路66号309室)。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2年4月25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王楠楠,陈子慧,联系电话:0756-2119090,0756-2213289;高新区科产局联系人:巫怡君,3629872)



附件:

1.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