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第三十七条、第十六条等条款规定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15日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废止<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截至2023年10月15日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来自公众的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3年11月14日
索引号: | 11440400MB2C815037/2023-0024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名称: | 关于废止《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
主题词: |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第三十七条、第十六条等条款规定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15日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废止<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截至2023年10月15日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来自公众的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3年11月14日
主办单位: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联系方式:0756-362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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