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珠人社〔2017〕292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现将近期申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的初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6-3387206。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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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440400MB2C816936/2025-0003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名称: | 珠海高新区2025年第2批就业创业补贴初审结果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 |
主题词: |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珠人社〔2017〕292号)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人员情况予以公示。现将近期申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租金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等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的初审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56-3387206。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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