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400MB2C80690M/2024-00207 分类:
发布机构: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1-06
名称: 关于开展高新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展高新区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高新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利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2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18:00。(此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

  二、申请条件

  2024年1-6月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商业银行贷款进行融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信部门有关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相关规定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二)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商业银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并且已按期支付本金及2024年1-6月期间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所产生的利息,且申报当年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所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办理过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三、申报资料

  根据《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指南》(附件2),详见惠企利民平台申报项目要求。

  请根据项目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四、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实质审核—书面审核

  网上申报(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7日18:00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请登录“惠企利民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查(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申报主体网上提交后,办事窗口进行网上资格预审,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窗口预审通过。预审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退回短信通知修改。

  (三)实质审核(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资格通过后,符合申报条件且资料齐全的资料会推送到后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实质审核。

  (四)书面审核(2024年11月22日18:00前递交)

  申报人在惠企利民平台上收到受理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在惠企利民平台上一键打包下载全部附件,将项目申报书与其他附件材料打印后,按材料顺序要求排版,每一页均需盖公章,简单装订后报送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纸质材料须带惠企利民平台水印,否则按无效申请退回。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一路10号民营科技大厦308知识产权办公室。

  五、申报要求

  1. 请认真阅读《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利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2号),严格按照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申报不符合条件或超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2. 申报金额(贷款利息及评估费、担保费及保险费等费用)计算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六、咨询投诉(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一)咨询电话

  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0756-2622875

  2.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0756-3626809

  (二)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技术联系电话:0756-2602051,0756-2602052;QQ群308455743。

  七、其他

  (一)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规定的全部法律责任。获得资助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资助资金,并接受财政、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2.申报人近两年内因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

  3.申报人被列为国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企业同时符合市级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并已领取了相关资金补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二)本资助项目所涉及资金,由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拨付。

  (三)奖励标准:

  1.申报人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最高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及评估费、担保费及保险费等费用的50%给予资助。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组合贷款中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资助。

  2.本次全市下达经费共65万元。若全市符合奖补条件的总金额超过65万元,将按比例同比压缩。

  3.涉及同时符合其他市级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不重复原则由企业自行选择。如有重复申领的,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追回已拨付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请有申报意向的各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联系高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6809)

   附件: 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专利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珠市监规〔2021〕2号)

               2.珠海市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指南

               3.申报指南申报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高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6809,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一路10号民营科技大厦308知识产权办公室)



附件:

1.附件1: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2:珠海市2024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项目(二)申报指南.doc

3.附件3:申报平台用户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