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人 最高奖励20万!发现这些行为举报有奖!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制定本办法。

发现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

举报有奖!

 

13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NO.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其他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NO.2

把持基层政权、操控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NO.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NO.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NO.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NO.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NO.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NO.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NO.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NO.10

境外黑恶势力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NO.11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NO.12

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

 

NO.13

群众深恶痛绝的其他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举报方式

 

· 

举报电话:拨打

· 

0756-8646110(24小时)

· 

 0756-3629543

· 

· 

电子邮箱zhgxqshb@163.com

· 

· 

举报信箱地址:

· 

珠海市金鼎金峰中路208号高新区扫黑除恶办

· 

 

 

 

按照《办法》,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材料与案件查处结果,按不同标准给予1000元至20万元的奖励,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酌情提高奖励金额。

 

《办法》同时要求,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保密及相关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工作,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来源:综合珠海政法、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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