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破涉黑恶案件500多宗,珠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初显

  1月29日,珠海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度工作情况。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前推进,珠海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8年,珠海违法犯罪警情、刑事立案、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命案同比分别下降了14.53%、4.9%、18.5%和50%,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被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评为“2018年度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会上,来自珠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纪委监委、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及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成效。

  “2018年,珠海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职能,向珠海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珠海公安部门共打掉涉黑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涉黑恶案件立案800多宗,破案500多宗,刑拘1900多人,投案自首73人,缴获枪支22支,工作成效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

  纪委监委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4件,立案38人,查结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问责失职失责干部4人。

  检察机关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去年共批捕、起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3人,已提起公诉129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严惩处和‘打准打实’相结合,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凑数,确保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

  此外,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去年珠海法院共审结三起涉黑恶案件,分别是罗志良等32人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周均非法拘禁案和林志权非法拘禁案。

  当天,会议还对一批举报人员发放了103万元奖金,以此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

  自2018年1月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珠海各级各部门始终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

  珠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温杰介绍,去年,珠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强了领导机构,由市委书记郭永航和市长姚奕生分别担任组长及第一副组长,制订了工作方案,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各项保障,在全省率先实施“三纳入”,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强力推进专项斗争。

  “过去一年,珠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打击,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温杰称,2018年,珠海颁布了《珠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举报奖励上限从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与澳门签署了扫黑除恶合作备忘录,并出台了涉黑涉恶案件衔接工作办法,围绕“十类打击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出重拳、下重手。

  除此之外,去年,珠海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坚持实施源头治理,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加强重点人群帮教管控,调整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措施,堵塞了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坚持深挖彻查,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督导传压,提升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热情。

  温杰表示,下一步,珠海将继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准确把握“时度效”为引领,以搜集高质量线索为支撑,以“破大案”和“打伞”“斩链”“破网”“断根”“铲土”为主攻方向,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整治为突破口,以强化队伍建设和优化机制制度为内驱力,以跨境、跨区域协作联动为助推力,以督导考核为抓手,强力推进、锐意创新、克难攻坚、勇创佳绩,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1月29日,珠海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介绍了珠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并通报了多起典型案例。

  相关负责人称,珠海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朝着把珠海建成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的目标进发,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2018年12月28日,珠海斗门法院对一起32人的涉黑团伙案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污染环境罪,数罪并罚判处罗志良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九万五千元。罗志良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当庭认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底起,为垄断在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的地下赌场行业,罗志良招纳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不断扩充势力,并使用暴力赶走其他从事地下赌场的人员,逐步发展成为层级明确、成员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红旗镇一带,通过实施开设赌场、打砸或者强行入股其他地下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收益;发放高利贷、聚众赌博、非法倾倒垃圾并从中谋利;向派出所民警萧某及辅警张某(均另案处理)行贿47万余元,以寻求非法庇护和纵容。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斗门法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查实各被告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使得罗志良等主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8月,珠海警方陆续接到来自珠海某网络公司和群众的举报,举报刘某阳涉黑恶线索,均反映因资金纠纷不同程度被刘某阳等人殴打、恐吓、软暴力讨债。接报后珠海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通过组织警力深入摸排,扎实核查,初步锁定以刘某阳为首,以亲情乡情关系为纽带,实施“套路贷”犯罪的涉恶团伙。

  群众骆某富本是一名普通外来务工人员。2013年因资金问题,骆某富向刘某阳团伙借款13万元人民币,在短短不到5年时间里就被刘某阳等人“操作”出90余万利息,远超骆某富还款能力。2018年9月6日,刘某阳纠集5名社会闲散人员对骆某富进行殴打,逼迫骆某富偿还高利贷款。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骆某富迫于无奈向警方求助。

  珠海警方接报后,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工作,去年10月对刘某阳团伙进行集中收网,成功打掉以刘某阳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团伙,缴获大量刀具等暴力犯罪工具,冻结大批资金,成功打掉珠海首个“套路贷”恶势力团伙。

  经进一步审查,刘某阳利用自身在金湾区三灶镇东咀一带放高利贷敛财形成的恶名,以“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犯罪集团的据点,长期指挥其亲属刘某栋、刘某建参与放高利贷敛财,同时临时召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向借贷人追逃债务,其间采用尾随跟踪、上门哄闹、路面拦截,暴力威胁、辱骂滋扰被害人及其家人等方式,暴力讨债,非法牟利。

  目前,该团伙主要成员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2018年9月4日,斗门分局组织精干警力,在斗门区井岸镇坭湾村对以周某娟、林某想、林某宁、周某有、孙某超为首的“村霸”涉恶团伙进行抓捕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破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寻衅滋事案、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破坏选举案等6起案件,受到当地村民高度赞扬,并获村民赠予感谢锦旗一面。

  经审查,2016年以来,周某娟、林某想、林某宁、周某有、孙某超等人为首的“村霸”为插手农村基层事务,损公肥私,牟取不法利益,利用坭湾村土地征收征用、村“两委”换届选举等热点问题,激化村务矛盾,制造村民纠纷,煽动群众闹事、操纵换届选举,破坏农村安定团结。坭湾村村委会副主任周某娟,与该团伙成员利用村务理财监督小组架空坭湾村“两委”,垄断掌控农村资源,逐步在坭湾村形成了以周某娟、林某想等人为首的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坭湾村及村民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目前该案主要嫌疑人周某娟等20人均已移送起诉。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