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治病后付费”需“诚信”护航

 (来源:珠海特区报:2018年1月20日) 
    本为了解决病人就诊麻烦的“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却遭遇到了尴尬:偏偏有人看了病却不交钱。这种情况导致医院月损失高达5万余元。这是1月17日记者在贵航贵阳医院采访时了解到的。(1月19日中国新闻网)
  “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是对患者的雪中送炭,是解决患者的燃眉之急;同时,这也是体现人民医院为人民的很好举措。可以说,这个制度是医院救死扶伤精神的具体践行,是医者仁心的很好写照。但是,美好的制度理想往往遭遇骨感的尴尬。“先治病后付费”制度就是如此。“每月都有患者在逃费。”该院院长助理谢民说,经统计,他们发现,每月逃费造成的损失少则两三万元,最高可达5万余元。
  好制度遇到了尴尬事,怎么办?出好心没有好报,还要不要坚持下去?答案是肯定的,当然要坚持下去。但是,必须有“诚信”护航。这个诚信护航应包括三部分内容,首先,要实行患者家属承诺制度,就是患者住院,家属要填写承诺书,这不是简单的承诺,而是诚信教育。其次,患者出院,要让患者家属签订还款承诺书,这当然也不是简单的承诺,而是强化诚信提醒。这是通过诚信的教育疏导护航。但是,现实中,有些患者或者家属故意逃费,这个时候,就需要惩戒制度强化诚信,进行护航了。如何做好这个惩戒制度护航呢?根据国家卫计委2017年印发的《方案》,对于恶意欠款人员,要建立“恶意拖欠住院费用”黑名单制度,笔者建议要与其信用挂钩,同时医保(新农合)经办管理部门暂停其医保(新农合)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还清。
  医院是人民生命健康的保护家园,这个家园需要医院工作者的温馨支撑,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温暖回报,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让这个家园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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