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3名可送养未成年人(包括高新区委托市社会福利中心代养的1名可送养未成年人)向社会公告,有意向收养的家庭请在公告期内,本人亲自持有效证件、相关材料到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助室提出申请。可送养未成年人与符合收养条件的意向收养申请人比例达到1:3(以收到纸质申请材料时间为准)或公告期满时不再接受申请,公告期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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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hx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677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