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05-07 14:57 发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产业园区在规划修编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珠海高新区管委会通过投标形式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家湾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评价对象: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珠海高新区”)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规划面积9.8平方公里。到2021年,珠海高新区已形成包括唐家湾主园区、南屏科技工业园、三灶科技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富山工业园、市航空航天产业园、横琴高新科技研发园区的“一区多园”架构,管辖总面积合计420.75平方公里。根据2019年8月珠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珠海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珠海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管理体制改革,即唐家湾主园区且经济社会事务由高新区管委会直管、其他分园区由属地政府管理的体制。鉴于管理权限的不同,本次评价仅对珠海高新区管委会直接管辖的唐家湾园区开展评价,评价范围包括唐家湾镇、淇澳岛的陆域及水域范围,园区经扩东至珠江出海口、西至中山三乡、南至凤凰山、北至中山翠亨,总面积约174.72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2020年-2035年。

  规划定位: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园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互联网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总部经济,规划建设成为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城市新增长引擎,与横琴及一体化地区形成分别服务于内外循环的两大支柱平台、发动机,共同引领珠海市“一核一极双中心多组团”空间发展格局,助力珠海提升能级量级。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0756-362933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0-85539370

  联系邮箱:jiangsonghua@scies.org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规划初步分析、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以《规划环评工作方案》为依据,开展环评工作(含规划方案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污染源预测、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公众意见反馈等)→《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及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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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唐家湾片区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