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界”案件投资信息登记核实常见问题

2023-03-02 10:24 发稿人:

1.如何认领我的会员编号?

如果您在原“品界会员投资系统”中是以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会员的,在您登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后,系统会根据您的身份信息自动匹配出相关的会员编号。

如果您不是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在“品界会员投资系统”中注册会员,请点击“认领其他会员编号”,通过“会员编号+登录密码”“原品界平台注册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原品界平台使用过的银行卡+开户姓名”“会员编号+会员姓名+原品界平台注册手机号”四种方式认领您的会员编号。

2.如果我通过身份信息匹配、“会员编号+登录密码”“原品界平台注册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原品界平台使用过的银行卡+开户姓名”“会员编号+会员姓名+原品界平台注册手机号”等五种方式均无法认领到自己的会员编号怎么办?

请在2023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香洲区法院“品界”工作小组,电话0756-6904033。

(1)身份证复印件+“品界国际文化产品及中喜汉白玉系列产品合作经营合同”原件(必须提交);

(2)加盖银行公章且包含交易对手信息的银行交易明细,或银行交易凭证、POS机刷卡小票;

(3)其他能够证明反映该投资行为的资料。

特别提醒:

(1)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务必提供“品界国际文化产品及中喜汉白玉系列产品合作经营合同”原件,无法提供该合同原件的,无法受理线下登记。

(2)案款清退采取分期分批发放方式,线下登记核实需要人工审核处理,办理周期较长,可能无法参与第一期案款分配。请尽量通过线上登记核实的方式核定您的损失。

3.系统根据我身份信息自动匹配出的会员编号实际投资人不是我本人,可以放弃认领该会员编号吗?

不能。

4.登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后发现自己的会员编号已被他人认领怎么办?

如您确定该会员编号为自己所有的,可先与对方协商,请对方放弃认领该会员编号;如无法协商,或对方无法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放弃认领该会员编号的,请点击争议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

5.我已经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平台”提交了“投资申报人会员编号确认表”,后又发现有错领或漏领会员编号的情况,能否再重新认领?

不能。

6.核定盈亏金额如何计算得出?

每个会员编号的核定盈亏金额=实得奖金-初始投资金额+增加激活币+增加现金币-扣除激活币。集资参与人核定盈亏总金额为集资参与人认领会员编号的盈亏金额的总计金额。

特别提醒:经审计,集资参与人没有投资损失,为盈利的,核定盈亏总金额显示为红色且备注为(盈利)。

7.什么是“实得奖金”?

实得奖金=累计奖金-奖金账户余额合计(基本账户+周红利账户+季红利账户+未汇出的提现申请记录+消费积分余额+提现手续费-增减货币扣除基本账户)。

8.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怎么办?

请点击页面下方的“异议申请”键,填写申请异议的理由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9.集资参与人要求恢复开放“品界会员投资系统”查询投资、提现、奖金账户可以吗?

为了确定每名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做好案款发还工作,办案机关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品界会员投资系统”中的数据进行了数额审计,集资参与人可以在信息核实登记过程中对自己的初始投资额、实得奖金、增加、扣除激活币等金额进行了解并予以核对。“品界会员投资系统”网络平台作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犯罪工具,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冻结,不能恢复开放。

10.“品界”案的案款发还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11.“品界”案款发还比例是多少?

目前是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阶段,案款发还的具体方案要待登记核实工作完成后才能确定,届时会另行通知。

12.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确认后案款何时能够发还?

目前是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阶段,案款发还的具体方案要待登记核实工作完成后才能确定,届时会另行通知。

13.案款返还的方式?发还案款是否扣缴手续费?

清退资金将由法院直接汇入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核实阶段提供的银行账户,集资参与人无需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银行不会收取手续费。

14.为什么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和原集资参与人死亡的必须进行线下登记核实?

因上述人员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故无法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功能进行身份认证。在身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不能通过网络办理登记核实。

15.逾期未参与本次信息核实确认怎么办?

集资参与人应及时进行信息登记核实,以免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逾期未登记核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