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珠海市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方案(2024-2028年)》等文件精神,我区对户籍地或原任教地在珠海高新区且未登记注册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进行补登记审核工作。经审核,新增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第一批)共1人(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
受理单位: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827室。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人:林老师、黄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9665、0756-3629810
附件:珠海高新区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补登记人员审核信息公示表(第一批)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