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我局已向该园下发《关于对珠海高新区梧桐树幼儿园不予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鉴于珠海高新区梧桐树幼儿园已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且办学许可证已过期,现将珠海高新区梧桐树幼儿园终止办学事宜进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珠海高新区梧桐树幼儿园应依法进行财务清算等后续工作,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