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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申报的企业

  有意愿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第一批、第四批到期申报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认定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是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满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详见附件8(到期复核企业暂不要求“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三、有关要求和其他事项

  (一)参加预申报企业需按附件要求,提供纸质的新申报(附件2)或复核申请书(附件3)、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审计报告暂以会计报表替代),于2025年3月11日前提交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工业科(地址: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207办公室);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厅将组织力量进行基础要求把关,符合的提请专家进行预审核,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给出修改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三)未尽事宜请参阅省工信厅通知(见附件1)。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工业发展科,游先生;联系电话:0756-3626980。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复核)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申请书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汇总表

  5.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汇总表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7.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8.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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