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住户:
截至2025年12月,高新区已累计推出“一免两减”人才住房2500套,惠及大批新来珠人才。近期,我局收到反馈部分人才入住“一免两减”房源后存在转租、转借等行为。为打击遏制此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才权益,现就开展“一免两减”人才住房违规行为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一免两减”人才住房违规行为整治工作长期开展。
二、排查范围
已入住高新区“一免两减”房源人员。
三、政策依据
根据《珠海高新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实施细则》(珠高党群〔2025〕23号)第八条第(一)款,配租住房禁止转租第三方。根据《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珠府〔2021〕63号)第四十五条,承租人存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人才住房内居住、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交租金、擅自转租人才住房等行为的,人才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根据协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根据《珠海高新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实施细则》(珠高党群〔2025〕23号)第八条第(二)款,入住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将信息反馈给运营管理单位。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退出住房并按原价缴纳自确定丧失资格之日起至退出住房期间的租金;入住人员逾期未退出或拒不退出住房的,自确定丧失资格之日起至实际退出住房期间,按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2倍收取逾期退出住房期间的租金。
四、整治工作内容
(一)定期排查违规行为
1.入住情况核查。通过查询门禁记录、上门核实入住情况等方法,每季度抽查部分住户的入住情况;对于申请人本人无正当理由6个月内无门禁记录或无入住记录的情况,录入排查整治台账。
2.网络线索核查。结合小红书、闲鱼、微信群等网络平台监测人才住房违规行为线索,对于提供明确房源信息的举报线索,录入排查整治台账,并通过查询门禁记录、上门核实入住情况等方法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已入住人员资格核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联合区人才主管部门定期抽查已入住申请人的社保、劳动合同、不动产登记情况等信息,对存在异常的人员录入排查整治台账。
(二)强化住房管理工作
1.强化登记备案制度。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细化入住对象家庭成员信息登记,“一免两减”共同入住人应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或朋友,办理同住人手续、录入门禁数据时须提供关系证明依据。
2.多措并举加强运营管理。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应通过车辆、人员出入小区管理、租金收缴等多种途径,加强对“一免两减”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对非在保对象进出小区和代缴租金等情况,做好核查、登记及宣传告知,对拒不配合者依法依规处理或报告相关部门。
(三)违规住户处置
对录入排查整治台账且明确存在转租转借、入住期间不符合资格等违规行为的入住人员,将按规定开展清退、补缴租金等工作,并取消“一免两减”申请资格。按照《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等政策,对于逾期未退出或拒不退出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最高按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自确定丧失资格之日起至实际退出住房期间的租金。
请各项目运营管理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一免两减”房源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开展情况;请已入住人才珍惜安居资源,自觉远离转租、转借“红线”,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各用人单位常态化教育、监督员工合规入住。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守护公平、公正、可持续的人才安居环境(举报邮箱:gxqzjjbzf@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实施细则》的通知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