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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机关饭堂(创发)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为规范开展2026年珠海高新区机关饭堂(创发)食品配送采购工作,提升采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我单位的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就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公开选取,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愿报名参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珠海高新区机关饭堂(创发)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年度采购预算:人民币7,983,576.00元

  (三)代理服务内容:选取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全流程代理,含采购需求审核、采购文件编制、公告答疑、开评标组织、质疑答复、全套档案移交、配合监督检查等全部工作。

  (四)履约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程序合规、资料完整、时限可控,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本项目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意向

  https://gdgpo.czt.gd.gov.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id=d2b53b04-a29f-466b-84d2-3d8934478707&path=%2FnoticeInformationGd

  二、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完成网上登记备案(提供备案页面清晰网页截图)。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参选机构自行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选取。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代理服务。

  三、选取方式、评审及异常低价审查规则

  (一)选取模式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流程为书面材料审查以及现场陈述,全程由纪检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二)评审流程

  1.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不满足任一资格条件直接淘汰,不得进入陈述、问答及打分环节;

  2.通过资格审查机构现场抽签确定口述陈述顺序,单人纯口述限时5分钟,评审小组现场问答合计不超过3分钟;陈述完毕后参选机构前往指定候会室集中等候;

  3.全部机构完成陈述后评审小组封闭独立打分;计分规则:全部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剩余分值取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同分排序优先级:食堂/食材配送同类业绩数量>通用政府采购业绩数量>技术方案得分>代理报价;指标全部相同的,评审小组集体投票确定排序;

  5.得分第一名作为中选候选单位,中选结果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代理委托合同。

  (三)异常低价审查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最终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支付标准按中选代理机构的报价执行,最高限价为8.29万元。该限价结合项目预算规模、服务内容及同类项目市场行情合理设定。参选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参与评分。

  2.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评审小组必须启动异常低价核查程序:

  ①参选报价低于全部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的65%;

  ②参选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有效报价的65%;

  ③参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65%;

  ④评审小组结合市场行情、同类项目收费综合判断报价过低,存在履约风险。

  3.触发核查后,现场给予参选机构不少于30分钟,提交完整成本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人工、场地、公告、税费、利润明细)。

  4.未按时提交、材料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5.异常低价核查全部过程、佐证材料、评审意见统一整理归档留存。

  (四)分值结构

  总分100分:商务部分58分、技术部分32分、报价部分10分;报价仅设置竞争力分,超限价直接淘汰,无报价合规加分项。

  四、参选文件递交要求

  (一)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参选机构需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选取申请文件,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备案截图、信用查询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各评分项对应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等,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按A4纸张、装订成册、一式7份(正本1份,副本6份,明确标注正副本)编制,申请文件需包含目录、逐页编写页码。

  (二)递交要求及时间、地点

  参选机构须将密封完好的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密封袋外侧盖章并清晰标注:珠海市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饭堂(创发)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申请文件—参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申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递交截止:2026年7月9日18:00,逾期、邮寄送达均不予接收;

  递交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2楼201室;

  五、现场评审时间

  文件递交截止后1-2个工作日组织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场签到,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参选。

  六、特别说明

  (一)参选机构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中选资格,相关线索报送财政监管部门;

  (二)本次选取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产生全部成本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三)采购人拥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不单独向未中选机构解释落选原因。

  七、联系方式

  选取单位: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郑小巨

  电话:0756-3649480

  附件1.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创发)食品配送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选取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及综合评分细则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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