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称《新规》),标志着网络餐饮监管进入更严格、更精细的新阶段。近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布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通告(https://www.zhuhai.gov.cn/scjgj/gkmlpt/content/3/3901/post_3901894.html#250),充分发动广大消费者参与网络餐饮共治。
在此背景下,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同步开展辖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一)下单前——留心查验商家信息
1.查看经营资质。进入商家页面,应首先查看其公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对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无证照公示或公示信息模糊不清,建议不选择该商家。
2.核对门店信息。根据《新规》要求,网店名称应与实体门店招牌一致,经营地址应与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消费者可对照证照信息,查看平台展示的地址、店名是否相符。找不到对应实体店、地址对不上的,极有可能是“幽灵外卖”。
3.关注经营模式标识。6月1日后,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须在页面标注“无堂食”标识。此类外卖后厨缺乏线下消费监督,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建议优先选择有堂食条件或已开通“明厨亮灶”的商家,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目前正在积极推动辖区商家接入“互联网+AI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透明化。
4.理性看待店铺评价。对评分虚高但评价内容千篇一律、明显模板化的商家应保持警惕,谨防刷单炒作误导消费。
(二)收货时——当场检查再签收
1.检查“食安封签”。外卖餐品出餐后应使用“一次性不可复原食安封签”封装。消费者收到外卖后,应首先查看封签是否完好。若封签缺失、破损或有打开痕迹,可当场拒收,并向平台反馈,同时通过12345投诉举报热线维护自身权益。
2.检查餐品状态。确认包装盒(袋)是否完好、无漏洒,餐品色泽、气味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味、异物或异常,立即停止食用,保留实物及包装以便后续维权。
(三)遇问题——依法维权留证据
消费者在网络订餐中如发现以下问题,请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登记地址不符、取餐地址无法追溯至真实制售场所的“幽灵外卖”;同一经营场所通过借用、冒用、套用他人证照等方式重复开设多家网店的“一店多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相关违规行为(包括平台未依法对入网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严格审查,对无证、套证、假证、证照过期等情况未及时发现和拦截;未按规定对入网商户进行实名登记,未建立并执行信息定期核验更新制度;未按要求开展日常监测抽查,对商户上传的虚构门店照片、视频等明显不实信息默许或纵容等)。
投诉举报时,请妥善保存以下凭证:订单详情截图、支付记录、商家证照公示页面截图、问题餐品照片或视频、与商家或平台的沟通记录等。
二、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提交)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强调,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