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峰学校:
《珠海市金峰学校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提高教育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经区社会事业局对你校报来的近三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就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600元,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5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60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请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珠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重大项目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