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负责经济合作、商业贸易、会议展览、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及广播电视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7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6-3388408
邮政编码:519085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财务、资产管理、审计、信息宣传、统计报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应急、后勤、档案等工作;负责党建、人事、考勤、考核、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统筹商务、文体旅和广电领域安全生产、创文、创卫、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听证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文件备案、评估、清理工作。
(二)商贸流通科
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展、管理等;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统筹制定和实施商贸行业产业扶持政策;统筹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负责电子商务相关工作;负责物流业、会议会展的发展工作。
(三)外贸外资科
负责外贸、外资企业发展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外贸发展扶持政策;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服务外包、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管理、安全生产等;承担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统筹本单位赴外地举办或参加的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统筹商务交流计划和商务领域重要外事活动;统筹局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及服务工作。
(四)文化体育科
负责文化及产业发展、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文化体育产业扶持政策。负责文化市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广播电视行政审批、行业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场馆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文化工作与文艺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全区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监督指导社会体育组织。开展文化体育交流合作。
(五)旅游产业科
负责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宣传、推广工作。拟定全区旅游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旅游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