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法律服务站律师服务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法律服务站律师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一号港澳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三、项目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万元整(¥30,000.00)。
特别说明:本项目中标人为1家,中标人金额为3万元整(¥30,000.00)。
五、项目内容:由项目中标人为采购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六、具体工作
(一)提供政策解答及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每周定期一次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法律服务站提供法律服务,为港澳青年提供政策解答和全天候法律咨询。
(二)协助企业起草及审查合同。根据港澳企业需求,协助起草、审查公司章程、商务合同等,为港澳企业提供从招商洽谈、落地投产到生产经营全流程法律服务。
(三)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培训。根据走访和值班掌握的情况,聚焦港澳企业普遍关心的政策适用、知识产权、企业经营等热点问题,通过举办法律沙龙、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帮助港澳企业熟悉掌握内地法律法规政策,提升港澳青年在高新区创业的信心和底气。
(四)其他法律服务。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助力企业发展的法律服务工作。
七、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律师事务所须为2022-2023年度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资质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且在珠海市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律师事务所;
(三)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商需提供以上文件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相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凡不能提供、消极响应、不响应或者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数量不足数的,我方均不予选择。
八、中标方式: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若有效投标人≥2家,将根据投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少于2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九、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无处分承诺函、其他评分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至2022年11月16日18时(5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文件封装及份数:密封,正副本各一份。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鼎金尚路33号惠景畅园2栋司法所二楼
十三、采购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司法所
(2)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小姐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3633281
附件: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法律服务站律师服务项目招标评分细则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