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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400MB2C80404D/2024-00058 分类:
发布机构: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26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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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主要包括以下六大亮点:

  亮点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

  亮点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打伞破网”,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作出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

  亮点三: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亮点四: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责任,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亮点五: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亮点六: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此外,反有组织犯罪法还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