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中共珠海高新区委员会 珠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引进培育人才 “凤凰计划”的意见

2015428日)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人才强区工程,加快人才集聚,加速全国一流创新型高新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实施引进培育人才凤凰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对象

(一)总体目标。围绕珠海高新区的发展战略目标,用两年时间,逐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人才服务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用三年时间,实现高层次人才总量倍增,形成新的人才集聚优势;用五年时间,把高新区打造成为珠海市的人才高地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示范区。

(二)主要对象。“凤凰计划”引进和培育的主要对象是符合高新区发展定位的产业人才和具有较高科研能力、掌握先进技术的科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层次人才。

二、主要措施

(三)建立人才优先投入机制。2015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作为人才专项经费,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资助、激励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用人单位加大人才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

(四)建立人才专项资助机制。国家、省、市评定的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创业就业的,给予相应配套资助。对落户高新区的国家、省、市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入选省、市创新创业团队的,对团队带头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加快制定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评选办法和扶持政策,对高新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经评审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扶持。

(五)建立人才安居保障机制。对符合市、区有关人才标准,在高新区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可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入住人才公寓。企业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申领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800/月,硕士400/月,学士200/月,补贴期限为24个月。通过构建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等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立足高新区就业创业发展。

(六)建立人才引荐激励机制。创新引才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企业或海内外社会团体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协助引进海内外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来高新区创新创业,根据年度协助引进人才(团队)的情况,给予一定奖励。鼓励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向高新区企业引进和输送人才,根据引进和输送人才的数量,给予一定奖励。继续开展名企名校行活动,选择一批知名高校,建立输送优秀毕业生到高新区创业就业的长效机制。

(七)加大大众创业扶持力度。在高新区创办的初创期小微企业,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给予8000元创业资助。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加大对优秀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行政府奖励、创业投资、企业孵化体系相结合的扶持模式,实现技术与资本的有效对接。

(八)加快建设新型创业载体。鼓励区内高校、企业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客学院)等新型创业载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的建设扶持经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创业载体的建设和运营,探索创业投资与新型创业载体联动发展的新模式。

(九)鼓励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鼓励企业以创新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与院士及团队的合作。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区财政给予30万元的建站补贴。对在站院士指导的高新区企业委培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

(十)鼓励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建站补贴,对在站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高新区工作,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安家补贴;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再给予5万元的生活补贴。

(十一)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区职业能力培训基地建设,打造区高技能人才实训、鉴定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深化职业教育改革,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知名高校合作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对实训基地建设和参训人员分别给予经费资助。

三、组织领导

(十二)构建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格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全区人才工作及重大事项的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保局,具体负责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人才政策制定与统筹、高层次人才评定、重点人才引进培养、人才政策宣传和人才交流服务等工作;区科经局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项目评审,开展创新创业项目专项资助;区财政、建设、教育、卫生、公安、创业服务中心等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主动做好人才引进、培育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十三)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区直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定期开展人才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不断改进工作。区直各部门要加强落实人才工作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凤凰计划落到实处。

(十四)健全人才配套服务机制。加强人才服务中心、中介组织或专业机构建设,设立一站式服务专区,开通网络服务平台,为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

(十五)营造集聚人才良好氛围。设立高新区金凤凰人才奖,对为高新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广泛宣传凤凰计划相关政策、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和重才爱才典型经验,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 ,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良好氛围。

珠高党201516号,2015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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