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促成更多优秀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制定《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工作方案(2026年修订版)》,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大局,立足高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引进实际需求,构建覆盖全区、响应及时的“1+N”青年人才服务体系(其中“1”指“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服务平台,“N”指多家合作酒店或公寓服务站),打造人才了解高新区的“第一窗口”、融入高新区的“暖心第一站”。争取规划布局不少于5家“青年人才驿站”,每年服务来区求职就业、考察交流、实习实践的人才超500人次。
二、服务对象
(一)来高新区求职的青年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及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应在35周岁以下,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国外或境外留学、工作经历。高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高层次人才指通过珠海市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
(二)来高新区考察交流的留学归国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应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国外或境外留学、工作经历。高层次人才无年龄限制。
(三)来高新区参加实习实践项目的青年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在读学生,经共建单位推荐参加高新区统一组织的实习实践项目。
三、运营模式
青年人才驿站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
(一)主管部门。区党群工作部是青年人才驿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及经费保障,定期对驿站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二)运营主体。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驿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平台维护、入住审核、站点对接、数据统计、投诉处理等具体工作。
(三)服务站点。按照“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价格合理”的原则,遴选区内符合条件的酒店或公寓作为合作站点,统一挂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为入住人才提供住宿及相关配套服务。
(四)审核形式。求职就业以“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服务平台为线上总入口,实现申请、审核、入住、评价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考察交流与实习实践专项业务采取线下人工审核方式进行,确保精准匹配人才需求。
四、服务内容
(一)免费住宿服务。
1.来高新区求职青年人才、留学归国人员及高层次人才每次可享受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
2.来高新区考察交流的留学归国人员及高层次人才,根据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交的行程申请,可享受最长5天的免费住宿。
3.参加高新区统一组织的实习实践项目的青年人才,可在指定青年人才驿站享受免费住宿,住宿时长以相关单位安排为准。
(二)就业支持服务。针对求职的青年人才,将入住人才的简历纳入平台人才库,系统根据个人专业和岗位需求进行智能匹配,并人工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人才离站后一周内,工作人员进行回访,跟踪面试进展,协助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考察交流服务。针对考察交流的人才,由申请单位安排专人接待,科学规划考察路线,做好后勤保障,全面宣传推介高新区产业环境、政策优势和生活配套。
(四)城市融入服务。定期组织实习实践的青年人才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同时,精准向入住的各类人才推送周边交通、餐饮、购物等生活指南,全天候提供日常问题咨询,帮助人才快速融入高新区。
五、建设标准
青年人才驿站建设由区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指导相关合作酒店或公寓进行,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品牌形象设置。青年人才驿站建设遵循品牌统一的原则,在项目运行、宣传推广中统一使用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字样和Logo,作为机构和项目品牌使用。合作酒店或公寓应在醒目位置悬挂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牌匾,在前台摆放驿站Logo图标、二维码并张贴包含驿站服务信息的温馨提示。
(二)宣传资料摆放。合作酒店或公寓前台展示架摆放高新区宣传册、人才政策宣传册、驿站宣传折页、“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服务平台简介等内容。
(三)房间设施配置。房间内提供水电、热水淋浴、床上用品、无线上网、空调等服务,按照可入住人员数量配备相应的洗漱用品、储物柜、凳子、水杯、电吹风、烧水壶、拖鞋等物品,按入住周期或实际使用情况更换干净的床上用品。
六、入住流程
(一)提交申请。
1.求职就业。由申请人员登录“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服务平台,选定入住站点及日期,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及高新区内企业面试通知,在线提交申请。
2.考察交流。由申请单位登录“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考察交流免费住宿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连同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个人简历、行程安排,发送至指定邮箱(gxqdqgzbrck@163.com)。
3.实习实践。由申请单位登录“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实习实践期间免费住宿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连同身份证明、学籍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gxqdqgzbrck@163.com)。
(二)审核确认。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站点房间余量及入住天数。审核通过的,向申请人和合作酒店(公寓)发送入住通知,或经协商调整入住站点或时间后入住;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登记入住。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入住通知,在约定日期到指定站点办理入住手续,按规定缴纳住宿押金(如需要)。
(四)退房办理。申请人在规定退房时间前到前台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房卡,填写服务评价问卷。酒店(公寓)确认无异常后退还押金。除已核准住宿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由酒店(公寓)或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运营费用
青年人才驿站运营费用纳入区党群工作部年度预算,由区财政统筹保障,主要包括建设、住宿和运营经费三类。
八、运营及监督管理
(一)服务时间。合作酒店(公寓)在正常营业期间内提供24小时入住服务(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入住时间以当日中午12:00至次日中午12:00为一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二)诉求受理。设立服务热线,入住人才可在服务时间内进行业务咨询或投诉反馈。工作人员应及时响应、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考核评价。区党群工作部每年对合作酒店(公寓)从入住人次、服务质量、入住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清退出驿站项目,并按程序补充新的合作站点。
(四)黑名单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个人或企业,可取消其享受驿站福利待遇的资格,并追回已产生的住宿费用,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2.申请通过后无正当理由未参加面试、考察或实习且未提前报备的;
3.严重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工作保障
(一)组建运营团队。建立专业运营团队,专业高效地开展运营工作,持续优化服务流程,高质量打造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资金保障。青年人才驿站建设过程中所需经费由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统筹协调,按程序纳入区财政预算,区财政部门要优先保障。区党群工作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做好费用持续细化,对合作协议中涉及费用的条款严格把关。青年人才驿站建设及运营经费要实报实销、专款专用,最大化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跟踪问效。区党群工作部要加强对青年人才驿站建设及运营的督促指导和评估、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人才驿站建设。对合作酒店、公寓站点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量与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珠海高新人才一网通”服务平台、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青年人才驿站经验做法。通过制作各类宣传品,结合区内各类活动、场所,通过系列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人才驿站知名度,吸引全国各地人才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求职就业。
十、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8年1月5日。实施期间,区党群工作部可结合实际对本通知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建设方案〉的通知》(珠高人才办〔2022〕6号)政策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步废止。
附件:1.考察交流免费住宿申请表
2.实习实践期间免费住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