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水灾过后,为确保市民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求餐饮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禁止采购制售病死(淹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或腐败变质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制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制售受潮发霉的粮食及其制品和其他相关食品。
2.严把食品贮存关。食品原料必须按规定存放,防止受潮霉变,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贮存食品应及时冷藏或热藏,应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食品工用具标识清楚,分类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3.严把制作过程关。严格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加热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凉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制作,且应尽量当餐用完。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各类学校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4.严把人员健康关。所有的从业人员都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穿戴洁净工作服、帽上岗(接触入口食品的还要带一次性手套、口罩)。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如皮肤伤口或感染、发热、腹泻等症状的,应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严把餐饮具消毒关。所有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6.严把场所环境关。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餐厨垃圾不得随处倾倒,定期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理等要求。
7.严把饮用水卫生,一定要使用经过消毒处理的水加工食品食材。灾后水井应该暂停使用,要先予以消毒、检测,确保安全才可使用。
如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辖区社会事业局和市场监管局,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全市公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