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高新区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暂行规定》(修订),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7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成功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经市科工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的企业。
(二)2017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书(附件);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8年6月8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XX公司高企奖励资金申请”格式命名发送至gxqgqrd@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南方软件园A1楼1113室。
联系人:董键,电话:3629629,QQ:707964857。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