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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根据《珠海高新区关于推动科技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珠高创〔2022〕1号),我中心现开展2023年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众创空间登记

  1.申请对象

  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以创业者、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以及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及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孵化服务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

  2.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的众创空间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

  (2)尚未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但符合以下条件:

  ①实际注册并运营时间满1年;

  ②已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广东孵化在线育成平台)登记备案,并至少上报半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并获省平台认可;

  ③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孵化场地面积(属租赁场地或其他特定方式取得物业支配权的,应保证自申请之日起3年以上有效租期),免费或低成本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

  (二)孵化器登记

  1.申请对象

  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以科技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办公空间和孵化服务,提升企业存活率和成长率的科技创业孵化器。

  2.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的孵化器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

  (2)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为区孵化器培育单位:

  ①购地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建设为孵化器;

  ②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的孵化器载体。

  (三)加速器登记

  1.申请对象

  运营主体注册地在唐家湾主园区范围内,以高成长科技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加速中小型科技企业做大做强的加速器载体。

  2.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的加速器应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取得市级及以上资质;

  (2)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为区加速器培育单位:

  ①购地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建设为加速器;

  ②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的加速器载体。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12月15日开放申报,根据申报情况分批公示,其中第一批公示截止提交时间为6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1.申报流程:

  (1)登录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服务大厅(https://www.zhgxkcj.com:9098/officehallNew);

  (2)注册账号或登录(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3)选择“孵化载体登记申请”;

  (4)填写申报内容,按要求上传所需附件,并提交申请;

  (5)请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掌握审查结果,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审核的企业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交至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纸质版申报材料须登陆系统使用A4纸进行打印,并按申报指南上的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及咨询电话

  1.同一运营主体申请不同类型载体登记的,应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2.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1718。

  3.咨询电话:姚小姐,0756-362998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登记申请指南及相关附件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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