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珠高〔2021〕8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我区主导产业内非市财政性资金主导设立;
(二)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固定工作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仪器设备(含软件)300万元以上,拥有必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可为我区主导产业提供研发试验、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等公共技术服务;
(四)采用市场化运作,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二、申报方式
根据《珠海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扶持办法(修订)》(珠高〔2021〕8号),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向区科技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同时电子扫描版发送至1669473941@qq.com邮箱。
三、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叶,联系电话:3629197。
(二)地址:珠海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栋11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