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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0〕192 号)文件要求,市工信局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及要求详见《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1)。

二、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网上填报。各申报企业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113.106.103.75/#/home)填报上传项目资料。

2.纸质材料。网上填报的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企业在申报系统生成申报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书装、签字盖章、首页附目录),报送至纳税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二)时间要求

1.各申报企业于11月1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将带水印版本申报材料于11月17日前送达纳税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2.各区于11月14日至16日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收齐本辖区各企业纸质材料后,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纸质材料送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与技术改造科(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桥兴大厦2号楼412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认真指导,精心组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报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研读《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照办法的规定确定是否符合认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的请按附件3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三)原已认定为珠海市重点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四、联系方式

(一)市工信局联系人:洪豪良,联系电话:2220508。

(二)高新区科技产业局联系人:黄楚君,联系电话:3637970,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8室。


附件1: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doc

附件2: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3:认定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doc

附件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doc

附件5:真实性承诺书(样本).doc

附件6: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明细表.xlsx

附件7:研究与试验团队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8:企业知识产权清单.xlsx

附件9: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2021版B107-1表).xlsx

附件10: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2021版107-2表).xlsx

附件11:珠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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