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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技创新发展,高新区重磅出台奖励政策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如何培育更多具备硬实力的创新主体,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近日,高新区正式印发了《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围绕创新企业、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交流合作、创新生态等方面出台了更加全面、精准、有效的扶持措施,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科技支撑。

  新《办法》深度结合产业发展特点,重点突出主导产业战略地位,对原办法进行了完善和升级,主要涵盖了加强高企培育引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申报科学技术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试基地(平台)建设、鼓励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支持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等内容,以9条“干货”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推高质量发展。

  政策解读面对面,这场宣讲会很有料

  为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企业打通政策堵点,近日,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在广东医谷∙珠海生命科学园举办《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政策宣讲会,吸引了亿胜生物、长园电力、全志科技等100多名企业代表参与。

  活动现场,高新区科技产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从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奖励对象和实施时间等方面着手,重点讲解了《办法》的9条奖补“干货”,现场解答企业疑问,切实帮助企业理解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对标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真正把惠企政策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稳压器”和“助力剂”。

  “内容针对性强、信息量大、务实管用,政策解答非常详尽,让大家对政策文件、申报标准等有更深的了解。”参会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宣讲会“干货满满”,给企业今后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他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吃透政策精神,用足、用好、用活政策。

  扶持重点更加突出

  《办法》聚焦创新主体,进一步加强高企培育引进,针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企,对标市级标准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同时,对市外迁入高新区的高企最高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对纳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百强名单的高企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

  此外,《办法》还对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的创新主体进行扶持奖励,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交易、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最高补贴20万元,旨在提升各类创新主体认同度及获得感,打造良好创新生态。

  奖补链条更加完善

  围绕产业链发展需求,吸纳先进经验做法,新增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异地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平台)等诸多方面认定奖励,健全完善了研发机构建设链条,补齐创新链条上的“空白”,支持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比如,对高新区内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同时,在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异地创新中心建设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称号的科技服务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设立异地创新中心且经市级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对获得市级部门认定的中试基地(平台)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

  扶持措施更加精准

  紧密结合国家、省、市最新要求,根据高新区实际,突出“产业第一”导向,对现有扶持方式重构升级,拓宽扶持范围,发挥科技型企业牵引作用,引导企业、科研机构、公共平台等各类创新主体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比如,首次规定了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鼓励企业购买服务的相关条款,对购买市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的高新区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年度最高20万元的补贴。

  接下来,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将继续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更好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为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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