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市商务局于日前开展2014年度总部企业认定及2013年度市总部企业复核工作(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珠商函[2015]3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企业
符合申报条件拟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条件详见附件2:《珠海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4]5号)。
二、 复核企业
2013年度珠海市总部企业(36家)(详见附件3:2013年度珠海市总部企业名单)
三、 申报时间
5月22日前报送市商务局。未按要求提交或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自动转为下一年进行认定。未按要求复核或复核未通过的2013年度珠海市总部企业,将取消其珠海市总部企业称号。
联系人:珠海市商务局 周点帆 2605667
珠海高新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