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珠高〔2016〕66号),现我局组织开展2015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奖励对象
在高新区主园区(唐家湾地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符合高新区主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新授权的知识产权按以下标准补贴:
(一)获得一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万元补贴;
(二)获得一项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发明专利授权,给予2万元补贴;获得一项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项发明创造在2个以上国家授予发明专利的,仅资助2个国家的专利申请费用。
(三)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一件,补贴5千元;两件(含)以上,补贴1万元。
(四)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合计五件(含)以上,补贴1万元。
(五)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以下申报材料:
(一)拟申报2015年度知识产权奖励明细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相关专利申请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南方软件园A1栋111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孔茜茜,联系电话:3629834。
珠海高新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