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珠科工贸信字[2010]480号),市科工信局会同高新区科经局将组织第十七批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材料编写要求详见《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可在珠海市科工信局网站(http://www.zhkgmx.gov.cn)“政务公开”栏目的“法规库”中下载)。
二、报送要求
(一)时间要求。认定申报材料于10月2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至高新区科经局。
(二)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书装),电子版1份(保留WORD及EXCEL格式)。
三、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认真研读《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对照办法的规定确定是否符合认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基本条件的请填写《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1)和《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并按附件3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明,联系电话:3629840,地址:珠海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楼1113
特此通知。
附 件:
1.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认定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珠海高新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
2016年10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