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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质监局关于2017年度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珠质监标函〔20171

 

 

珠海市质监局关于2017年度珠海市实施

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标准化战略实施,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根据《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府〔201557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规定,我局将启动2017年度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在珠海市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等),参与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由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发布(实施)的标准(含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

(二)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发布(实施) 或经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备案的标准类项目(含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三)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发布实施的联盟(团体)标准。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立项,且于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通过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的市级(含市级)以上标准化科研项目。

(五)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落户我市的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TC/SC/WG)。

(六)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通过AAA(含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企业。

(七)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通过验收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八)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获得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认可的项目。

(九)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经市级(含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且含有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转化的企业先进标准。

(十)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经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免费向珠海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标准化培训工作。

(十一)其它符合《办法》规定的情况。

三、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项目均需提交如下4项材料: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自我声明原件(见附件2)。

(四)《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3)。需在申报系统“工作进度”栏提示“可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后,由系统生成表格,并加盖公章。

申请下述项目另需提交如下材料:

(五)申请《办法》第六条第二、五、六、七、八款项目资助的,提交《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4)。

(六)申请国际标准制定专项资助的,提交标准文本和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专项资助的,提交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原件。

(八)申请联盟(团体)标准专项资助的,提交资料清单资料:

1.联盟标准批准发布文本原件;

2.标准编制说明;

3.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或省级(含以上)行业协会(学会)出具的关于该标准在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企业、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方面的鉴定意见;

4. 标准联盟成立会议纪要;

5. 标准联盟章程;

6. 标准通过标准联盟组织秘书处组织的审查和表决的有关文件(审查会议纪要等);

7. 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

(九)申请市级(含市级)以上标准化科研项目专项资助的,提交下达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结题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

(十)申请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资助的,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文件的复印件。

(十一)申请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资助的,提交AAA级(含A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复印件。

(十二)申请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专项资助的,提交示范(试点)通过验收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十三)申请企业产品采标专项资助的,提交采标证书及认可证书复印件。

(十四)申请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转化为企业先进标准的,提交标准备案申请表和科技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

 (十五)其他与申请资助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12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提交书面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查,电子版材料与书面申请材料应一致。申请标准化科研项目、技术标准公共检测和公共服务平台(含标准化培训、标准审查、标准查询、TBT预警平台等)及联盟(团体)标准项目资助的单位,应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做好评审答辩准备。

四、申请流程

具体申报流程见《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报流程图》(见附件5)。

(一)网上申报。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ywgl.zhcz.gov.cn/egrantweb/),注册后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日期:201719日至217日,逾期系统关闭。

系统技术支持:陈建华,咨询电话:2661229

(二)书面申请。网上申报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受理截止日期:20172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受理地址:珠海市人民西路133100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 系 人:何志标 

联系电话:075626613112661312

    真:07562661234

电子邮箱:zhstd@163.com

 

    附件:1.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申报单位自我声明

          3.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4.珠海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书

          5.申报流程图

 

                                

 

珠海市质监局

                                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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