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企业:
根据《珠海高新区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暂行规定》(修订),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成功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经市科工信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受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环节的企业。
(二)2016年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书(包括公司成立时间、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近期发展现状、申请事项);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shbqy@163.com,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南方软件园A1楼1113室。
联系人:孔茜茜,电话:3629834。
珠海高新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