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带动作用。我区开展对区内首次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与奖励资金的工作,请已获得认定的企业于6月7日12:00前将《附件》、企业简介、获组建的工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简介、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和获批组建文件(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04726654@qq.com。
联系人:陈晓明 联系电话:0756-3629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