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珠高〔2016〕66号),现我局组织开展2017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奖励对象
在高新区主园区(唐家湾地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符合高新区主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授权的知识产权按以下标准补贴:
(一)获得一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万元补贴;
(二)获得一项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发明专利授权,给予2万元补贴;获得一项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项发明创造在2个以上国家授予发明专利的,仅资助2个国家的专利申请费用。
(三)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一件,补贴5千元;两件(含)以上,补贴1万元。
(四)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合计五件(含)以上,补贴1万元。
(五)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限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2017年度知识产权奖励明细表(加盖公章),并将此份明细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qgqrd@163.com。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相关专利申请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于2018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南方软件园A1栋111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蒋育洙,联系电话:3629332
附件:2017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申报表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