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高新区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暂行规定》(修订)相关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技服务机构高企辅导情况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2017年成功辅导1家以上高新区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
二、登记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2017年度科技服务机构高企辅导情况表(附件);
(二)科技服务机构与所辅导企业签订的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三)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参与登记的科技服务机构将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南方软件园A1楼1113室,同时将电子版以“XX公司高企辅导情况”格式命名发送至262234580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科技服务机构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造假,将列入奖励黑名单。
联系人:孔茜茜,电话:3629834。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