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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于20181228-2019年1月31期间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该项工作对于提高专利审查效率、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加大市场主体专利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区及相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

   (二)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移动通信、互联网、光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广播电视网、数字家庭、移动终端、可穿戴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导航终端、广播电视网终端、网络与信息安全硬件、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制造、高端电子装备和仪器制造、基础电子元器件及器材制造、微电子技术)或生物产业(生物药品、生物食品、生物燃油、生物农业用品、生物化工用品及其他生物制品、生物医疗设备、生物相关设备及仪器制造、农业生物技术、林业生物技术、畜牧业生物技术、渔业生物技术、环境治理生物技术、医疗卫生生物技术);

   (三)申请备案的单位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二、备案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备案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如实填写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申请表填写示例参见附件;

   (二)将备案申请材料通过邮递方式寄交至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12楼;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gippcba@163.com

成功备案后,相关单位可以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相关服务。请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积极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2.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3.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示例)

 

 

 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27

 

(联系人: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谢祥武、陈栋,电话:020-89859120珠海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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