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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历史建筑如何兼顾保护与利用?市自然资源局征求意见

  7月30日,市自然资源局就《珠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意见征集。此次提出的保护规划方案涵盖23处历史建筑,希望在保护建筑本身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合理使用限制,为建筑多样化的活化利用提供最大可能性。

  珠海一直以来秉承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坚持留住历史记忆。目前珠海纳入历史建筑名单的共计171处建筑。这些历史建筑按要求须开展挂牌建档、修缮维护、巡查管养和活化利用,以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资源。这些历史建筑名单共分四批。草案涉及的第四批23处历史建筑在2022年公布,包括了位于香埠路的香洲埠渔民招待所、石屋,朝阳路的骑楼,会同村、淇澳白石街的多处清代民居,斗门镇的黄杨影剧院、民主街骑楼等。前三批历史建筑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草案对23处历史建筑都列出了保护要求和核心价值要素。


  (摘自2024-7-31《珠江晚报》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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