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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新区餐饮单位复工复业要求的通知

辖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鉴于近日各餐饮单位进入复工复业的高峰期,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形势,对辖区餐饮单位复工复业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餐饮单位应立即成立相应的防控组织架构,有专人负责防控工作。

  二、餐饮单位每天应做好就餐场所、保洁设施等场所以及操作间消毒清洁工作。

  三、禁止堂食等各种聚餐情况,提倡打包、外卖供餐。

  四、凡是进入餐厅的人员(含顾客、员工),必须询问是否有疫情地到访史、疫情地相关人员或确诊病例接触史,并要求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餐厅。如有疫情地到访史、疫情地相关人员或确诊病例接触史,或体温异常的,应做好登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其他要求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食品经营环节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餐饮场所、公共场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餐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的通知》执行。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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