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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现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2023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19日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7万元整(¥170,000.00)。

  (备注:投标人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四、项目内容:由项目中标人为采购单位提供定期走访、家访、集中教育、公益服务(劳动)、心理咨询、档案管理等非执法类服务。

  五、具体工作

  (一)定期家访、走访服务。每月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就读学校不少于1次,对重点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走访至少2次(司法所工作人员或司法警察陪同,由社会组织提供交通车辆)。目的是了解、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和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等相关情况,并做好台账记录备查;在重点、特殊和敏感时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相应增加走访和核查次数;并将走访、家访中发现的重要隐患线索及时报告司法所。

  (二)集中教育服务。在司法所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司法厅“每月一主题”教育活动计划的要求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共道德、法律常识、心理健康及传统文化教育讲座,普及宣传国情市情、法律法规、心理健康知识及感恩教育,加大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工作力度。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至少开展1次集中教育活动,相关活动形成完整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存档。

  (三)公益劳动服务。选定劳动方式及地址,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至少开展1次集中公益劳动,相关活动形成完整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存档。

  (四)提供心理咨询与心理矫治服务。对司法所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前心理测评,全面掌握在矫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作出综合性心理评估意见,建立标准化心理健康管理档案以制作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进行至少1次的心理咨询访谈,对精神病患者、青少年等重点人员实施个案化心理服务,每月至少2次心理咨询访谈,及时实施心理干预。

  (五)提供特色矫治服务。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和司法所意见建议,抽选部分矫正对象以个案或小组的形式开展心理情绪疏导、行为偏差纠正、家庭和社会关系修复等矫正服务项目,并对创新性成果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研究报告。

  (六)电话访谈服务。每周对社区矫正对象电话访谈不少于1次,重点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每周不少于2次,了解、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和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等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七)人员培训服务。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实务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了解和掌握社会工作、心理学的有关知识,增强管理和教育矫正对象的技巧和方法。

  (八)档案管理服务。月底前将整理装订的当月走访记录、集中教育记录、公益劳动记录等资料交至司法所,协助司法所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纸质版档案(执行档案及工作档案)。

  (九)安置帮教服务。协助司法所对在册的每一名安置帮教对象建立档案台账、系统录入以及重点人员家访、走访工作。

  (十)其他有关事宜。每月在自媒体、报刊、网站等媒体上至少发布1篇工作信息、工作亮点或通讯稿;每季度至少向司法所报送1篇典型案例。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文件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相应加盖企业公章,凡不能提供、消极响应、不响应或者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数量不足数的,我方均不予选择。

  七、中标方式: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将根据投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第1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若最终排名中出现并列第1名的,将按“相关业绩”的得分进行排序,如果以上得分项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抽到号大的排名靠前。

  备注:如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申请时间,若延长期满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八、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无处分承诺函、其他评分证明材料(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8日18时00分。

  十、投标文件封装及份数:密封,正副本各一份。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尚路33号惠景畅园2栋一楼(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司法所)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司法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3629639  

  附件: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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