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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区党政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工3名(服务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服务员3名),详见《珠海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珠海高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高新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行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工作方案经批准后,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201(可从珠海市区乘坐K3路公共汽车,在“创新发展大厦”下车)。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三)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考试采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占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从事食品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相关经费从人员招聘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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