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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港纵贸易(珠海)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珠危化经字[2021]GX0001号。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珠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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