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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现就珠海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尚路33号惠景畅园2栋1层

  三、项目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9万元整(¥90,000.00)。

  特别说明:本项目中标人为3家,每个中标人金额为3万元整(¥30,000.00)。

  五、项目内容:由项目中标人为采购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六、具体工作

  (一)提供定期值班服务。值班律师每周定期一次到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服务,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提供人民调解服务。值班律师积极化解在值班期间接待的各类矛盾纠纷,配合建立专业律师担任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专家制度,并协助处理非值班期间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重点信访案件、群体性纠纷,为案件处理提供法律分析和决策参考。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值班律师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办理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四)其他应配合司法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七、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律师事务所须为2024-2025年度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记资质的供应商。

  (二)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且在珠海市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律师事务所;

  (三)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投标商需提供以上文件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并相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凡不能提供、消极响应、不响应或者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数量不足数的,我方均不予选择。

  八、中标方式: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若有效投标人≥3家,将根据投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最终排名中出现并列进入前3名的,将按“相关业绩”的得分进行排序,如果以上得分项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抽到号大的排名靠前;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则直接确定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的中标单位;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九、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报价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无处分承诺函、其他评分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至2024年4月26日18时(5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文件封装及份数:密封,正副本各一份。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尚路33号惠景畅园2栋司法所二楼

  十三、采购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司法所

  (2)采购单位联系人:廖小姐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3633262 

  附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治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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