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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港湾新天地公馆项目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告

  根据《珠海市关于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珠建保〔2021〕29 号)要求,经我局与区自然资源部门等单位联合会审,拟同意将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金峰中路 169 号的港湾新天地公馆 2 栋 8-17 层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港湾新天地公馆业主对该项目改建事宜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反馈至我局。

  通信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 439 号创新发展大厦 A 栋 9 楼

  办公电话:0756-3626931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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