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永美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文体部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对申请正式设立的“珠海市高新区极客创客综合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根据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文体部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意见,经研究,拟批准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百花商业街9号202、214、215商铺之一的“珠海市高新区极客创客综合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正式设立并颁发办学许可证。
现对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如对该审批事项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
电话:0756-3633120。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810。
邮编:519000。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