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参与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珠教〔2022〕1号)、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珠教基〔2023〕22号)等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现将拟入选“白名单”(第二批)的机构及个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排序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向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756-3629028。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反映、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反映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珠海高新区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白名单”(第二批)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10月21日